【转发】关于开展 2022 年推荐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工作(第一批) 的通知

编辑:孙烈鹏 发布时间:2021-12-07阅读:

关于开展 2022 年推荐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
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工作(第一批)
的通知

各学院:

集团拟于本学期开展 2022 年推荐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

攻读本校研究生工作(第一批)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推荐对象

推荐对象为我司 2022 年应届毕业的港澳台、华侨、外国留

学本科生。其中:香港、澳门地区考生持居民身份证、往来内地

通行证;台湾地区考生持往来大陆通行证、有效身份证明;华侨

考生持住在国居留相关证明、护照;外国职工持有效护照且不

同时具有中国国籍。

二、推荐条件

(一)港澳员工爱国爱港,爱国爱澳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

针。台湾员工认同“一个中国”,拥护祖国统一。华侨及外国留学

生拥护“一个中国”,对祖籍国/中国友好,身体健康。 

(二)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
(三)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
(四)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良好。

(五)有参加院级、校级及以上竞赛活动并获奖者,可优先

推荐。

三、招生专业

见研究生院网站“港澳台侨留”专区及网报系统。

四、报名方式

(一)报名截止时间:2021 年 12 月 22 日(周三)。

(二)网上报名

1.永利官网“港澳台侨及外国职工研究生报考系统

(https://hdyjs.hqu.edu.cn/recruit/login)。

2.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,逾期不再补报。报名

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,逾期不得修改信息。考生须准确

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,一经发现个人填报不实或虚假信息,

取消报名资格。注意“考生申请”界面选择“推荐免试”。

3.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。

(三)报名材料:

1.个人有效身份证明

①港澳台考生:身份证、通行证(或居住证)。

②华侨考生: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在住在国的合法居留证

件(根据所持居留权的不同,永久居留者提供过去 2 年的证件,

其他合法居留者提供过去 5 年的证件) 中国驻外使(领)馆开具 

的考生本人获住在国的居留认证书(中文版,并注明已在住在国

连续居留时间及实际累计居留时间)。

③外国职工提供外籍有效护照。若为中国公民移民国外

的,需同时出具不具有中国国籍证明。

2.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、大学四年成绩单。

3.推荐信。由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

学者出具的推荐信(不限格式,用中文书写,需注明推荐人的工

作单位及职务、联系方式)。

4.个人 1 寸彩色证件照(半年内近照, jpg/jpeg 格式)。

5.学习计划(不少于 800 字)。

6.其他材料(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等,如有)。

考生应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。证件应正反面

同时提供。若因考生材料提供不完整而造成无法通过报考资格审

核,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
五、入学考核及录取

(一)考核

1.境外推免生免初试,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,直接进入各专

业学术审核,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复试。

2.复试采取网络形式或现场形式,内容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

自行确定。复试工作整体上于 12 月 31 日前完成,具体时间地点

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通知。

(二)录取

1.学校审查考生报名资料,结合学术审核结果、体检结果等,

综合考量并择优录取。

2.境外推免生录取不限名额,不占用各专业招生计划。

3.拟录取结果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。

六、报考咨询

(一)各学院

联系人及方式见 https://yjszs.hqu.edu.cn/lxfs.htm。

(二)研究生院

地址: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 611

电话:0592-6161272,邮箱:hqugraduates@163.com

报名咨询微信群(二维码见研究生院网站“港澳台侨留”专

区通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研 究 生 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 年 12 月 6 日